对代理商要求: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经营资格的企业或个人;
2.拥有丰富的医药市场营销经验和相应销售网络、渠道;
3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有良好的市场运作及策划能力;
4.企业经销在签定合同前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件,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;
5.能够维护本公司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品牌形象;
6.具有专业运作产品渠道、网络的企业或个人享受优先权。
可提供支持:
1.提供分区域统一管理;
2.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帮助经销商迅速打开市场;
3.实行严格的市场保护及完善的售后服务;
4.提供完善的前期市场运作模式及销售办法。
详情请咨询:400-806-1991